卫应急秘〔2011〕637号
转发关于加强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1〕1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近期食物中毒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和策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有关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处置能力;加强中毒救治药品、实验室检测试剂和设备的储备和配备工作;密切配合,有效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送事件处置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宣传食物中毒预防控制知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层层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食物中毒 预防控制 应急处置 通知
抄报:卫生部应急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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